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宇通重工: 独立董事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即时焦点

来源:证券之星    时间:2023-04-03 21:00:22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5 号——交


【资料图】

易与关联交易》的规定和要求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审阅

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的《宇通重工股份有

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、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

明》(以下简称“《专项说明》”),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

交易事项进行核查,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公司未在财务公司存款,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事

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,关联交易定价公允,不存在

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)

此页无正文,仅为《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涉及财

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》签字页。

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   宁金成

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   耿明斋

独立董事刘伟先生    刘 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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